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电子工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12 10:00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电子工业党校)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北京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于1954年建校。1954年第二机械工业部在北京酒仙桥电子工业区创建“华北第四工业学校”。1956年命名为“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1999年9月,为了适应北京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加速培养信息产业技术应用人才,经国家教育部与北京市教委批准,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与北京成人电子信息大学合并组建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将两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北京市计算机工业学校与北京市电子工业学校并入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将北京市电子工业干部学校并入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称变更为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电子工业党校)。高职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为首都经济发展培养输送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电子工业党校)隶属于新普京8883(app-平台VIP认证)官网,属行业办学普通高校。现有校本部、东坝校区、花乡校区、西什库校区和电子城校区五个校区。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电子工业党校)设立电子信息学院、产业互联网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数字商务学院、数字艺术学院、教育与健康学院、基础教育学院、通用能力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共9个教学机构。设有党政管理机构23个,包括: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处、学校办公室、关工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党校教育中心、教务处、科研处、信息中心、国际教育部、学生处、团委、工会办公室、审计处、法务合规处、财务资产处、保卫处、总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电子工业党校)主要职责:开展相关学科本科、大专学历教育,培养高级技术应用人才;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电子工业党校)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912人,实有人数579人;离退休人员713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70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47449.78万元,比上年增加4235.85万元,增长9.8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916.34万元,比上年增加130.24万元,增长0.32%。

1.财政拨款收入36698.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9.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98.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9.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2870.1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01%;

4.经营收入849.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08%;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498.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22%。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1094.54万元,比上年增加661.99万元,增长1.64%,其中:基本支出33004.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31%;项目支出7250.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839.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36711.06万元,比上年增加499.19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2023年是我校建设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和工程师学院项目收官之年,财政专项收支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41.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6241.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36241.52 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02.46万元,下降1.64%,系抚恤金支出减少所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991.4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29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29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4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48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中高职交流研讨会来访院校接待。公务接待6批次,公务接待16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8.8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8.82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1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6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8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23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0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0.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6.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31.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49.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8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总务部门共有车辆38台,共计912.1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8台(套),共计4530.4221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2023年度单位决算批复表-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电子工业党校).xls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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